谁打开了流,谁就应该负责关闭这个流

谁打开了流,谁就应该负责关闭这个流。

理由一

在现实系统中,打开流、关闭流的动作可能并不仅是一次open(), close()调用,可能还包括记日志、通知相关模块等附加动作,而这些动作在open/close时往往还是对称的,也就是说,在open()时做一些附加动作,在close()时可能会作一些类似的或反向的附加动作。

既然这些附加动作是对称的,那它们最好放在一个类里;反推过来,open和close调用最好也放在同一个类里。

理由二

待想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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